《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研读心得体会

浅谈诚信

  (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也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从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加快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实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社会诚信体系包括联合征信服务系统、社会信用制度和社会诚信活动三个层面,其核心是社会信用制度,包括健全的信用法律规范和高效的信用管理体系,规范的征信服务机构和市场化运作机制,发达的信用交易和信用消费市场,以及有效的失信惩戒和守信受益机制等。
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对于规范经济秩序、防范金融风险、扩大信贷规模、拉动内需市场、降低交易成本、改善投资环境、营造全社会信任氛围,有着重要的作用
  我觉得诚信体系应该有三个方面,一个是主体,一个是保障,还有一个是督导,这三方面构成了一个诚信体系。主体实际上企业是主体,政府也是主体,企业在质量方面要有质量方面的制度,要对你的从业人员质量诚信的素质、执业的服务标准,形成一种质量诚信光荣、质量失信可耻的社会风气 .  还有一个主体就是政府,政府其实也有诚信的问题,要依法行政,要对人民负责,要形成这种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如果这个机制有了,就有了诚信的保障。第三个是督促,是政府和社会要加强对诚信建设的监督和指导,这里还要在法律法规上要有所完善。另外,政府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比如说银行、保险、工商、税务、公安、司法等这些政府职能部门要把相互的信息沟通,建立企业的质量信用系统;还有就是要完善公民的举报制度,对制假售假分子像老鼠过街无处藏身一样。
  目前信用体系建设存在诸多瓶颈。第一个要解决的是法律问题。比如,什么人可以采集个人信用信息,怎么采集?披露信用报告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如何保护个人隐私?这些问题,都没有相应法律予以明确。信用体系建设的另一个瓶颈是意识。国内的企业信用意识淡薄,企业有法律顾问、财务总监,但很少有风险管理总监。信用体系建设遭遇瓶颈,也与我们的社会化流程设计有关系。政府部门各自为政,也形成了信息孤岛。政府职能过于强化,第三方资信机构发展空间相对狭小。
  关于信用体系建设切入点, 第一位的是要从市场需求中寻求, 诸如典当、个人信托、担保等机构也正逐渐成为银行以外的一种授信主体,征信产品在这些非银行领域的嵌入使用面也越来越广。
  第二个切入点是与政府优惠政策配套。对政府财政支持的低息、免息、减税、免税等优惠政策,信用服务机构要介入和参与。比如,对高新技术企业有免税和低税政策。信用服务机构就可以参与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包括大学生助学贷款,政府的招投标,信用服务机构如果嵌入得好,就能成功。
  第三个切入点适应正在变化的社会管理流程。比如人才招聘,信用体系就可以成为替代传统档案的支撑点之一。信用服务机构所提供的甄别、比对等服务还可以有效地成为审计、公证等组织工作流程的延伸和后续。

--崔明慧

  200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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