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7日 网络部 浏览:403次
即日起,晋城质监局全面启动"黑(黄)名单"工作机制,监管食品生产企业。
"黑(黄)名单"由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严重程度决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的企业、列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计划中的企业,拒检或抽检不合格并拒绝整改的列入"黄名单";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企业和列入"黄名单"拒不整改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列入"黄名单"的企业,质监部门将进行网上公布,并限期整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分别采取在媒体公开曝光、报告通报、监督整改等手段。(记者 王普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