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品质量协会文件
中品质协发〔2010〕2号
关于企业申报“国家绿色质量信用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部分国有、民营重点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国家质量信用与社会信用体系,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重点支持“节能、低碳、安全”的绿色质量信用体系的发展,我会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质量信用体系与组织建设课题组联合自2010年起开展“国家绿色质量信用示范基地”企业工作。
请符合条件的广大企业积极申报。
特此通知。
收到文件后,请贵单位来电索取国家绿色质量信用示范基地及申请办法及申请表
地址:北京市王府井大街99号世纪大厦A座五层 邮编:100006
联系电话:010-65136944 联系人:熊主任
联系传真:010-65212049 65212047 电子邮箱:21315@21315.com
中国产品质量协会
二○一○年一月
关于“国家绿色质量信用示范基地企业”申报办法
现就国家绿色质量信用示范基地企业申报办法说明如下:
一、成为国家绿色质量信用示范基地企业的重大意义:
温家宝总理在哥本哈根世界环保大会上做出庄严承诺,到2020年中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将比2005年减少40%—45%。这是中国对国际社会承担的责任,也是中国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是中国企业为子孙万代、为创建美好地球家园而肩负的重任。在我会刚刚结束的第五届中国质量信用峰会上全体企业一致通过发布《2010年中国质量信用白皮书》。因此,我国产品、服务质量将向以节能、安全、环保为主导的绿色质量方向发展,为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质量信用体系和组织建设课题组和中国产品质量协会联合决定推进“国家绿色质量信用示范基地企业”的大型试点工程。此举将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和普遍的赞誉。将给示范企业带来巨大的利益。
二、性质、目的、任务:
国家绿色质量信用示范基地企业将是国家级的示范试点,目的是通过咨询服务帮助一批企业按照“低碳、节能、安全”的生产过程,生产产品或服务,在全国树立并在全球树立示范,在政策、资本、人才资源、销售、市场、知名度、社会支持等各方面给予最大程度的支持和配置,从而使企业迅速成为世界及中国的低碳工业革命浪潮中佼佼者,得到超速发展。发起单位为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质量信用体系建设课题组。
三、企业申报条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以提出申请)
(一) 符合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和低碳工业要求的中国企业;具体为在生产过程中广泛采用节能减排、降低污染工艺的,或者其产品具有节能减排功能的,或者产品或其生产过程有属于低碳的,包括有助于低碳变革的企业。
(二) 企业在质量安全防范和确保措施上做出卓越成绩,从原材料、生产加工、销售服务各个方面均以贯彻安全第一、保护人的生命健康为第一的理念的企业。
(三) 年销售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四、 基地企业的效益、权利与义务:
(一)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质量信用体系及组织建设课题组和中国产品质量协会联合发布《国家绿色质量信用示范基地企业》的称号。
(二) 享受到由国家级课题组给予的企业建设起国家绿色质量信用示范基地企业的所有管理咨询、标准建立、辅导至示范水平的全过程服务。
(三)在全国、全球媒体上广泛宣传国家绿色质量信用示范基地企业。
(四)企业可以运用国家绿色质量信用示范基地获得国际市场、国内市场的极大的关注和支持,成就更高的市场销售业绩,获得更多的资本来源。
(五)通过绿色质量示范基地的共同建设过程,使示范企业在市场竞争力上将处于非常极为有利的地位,最终取得极大的经济收益。
四、国家绿色质量信用示范基地的领导班子组成方式:
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关领导、中国产品质量协会有关领导和基地企业的领导共同组成示范基地的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运用1-2年的时间,培育企业成为国家乃至国际先进的绿色质量示范企业。
五、国家绿色质量信用示范基地的名额限制在每个省辖市不超过五家企业。
六、创建示范基地的咨询经费:
创建示范基地的经费由企业自筹,涉及国家质量信用课题组的费用由国家财政补贴一部分等两个方面共同组成。企业申报时应预交的咨询费用为贰万元(包括:制定企业成为国家绿色质量信用示范基地办法,出具可行性报告,并挂牌《国家绿色信用示范基地》。企业创建绿色质量过程中的技改资金或涉及的各项投资企业自行负责为主。
七、确认提名与联系方式:
请于2010年2月12日前填写《申请表》并递至协会秘书处。有关代表会议将于一季度内适时召开通知另发。
中国产品质量协会网址: www.21315.org
地址:北京市王府井大街99号世纪大厦A座五层 邮编:100006
联系电话:010-65136944 联系人:熊主任 (秘书处)
联系传真:010-65212047 65212049 电子邮箱:21315@2131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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